
▲島內超過99%的小區(qū)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臺海網9月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文 常海軍/圖) 鷺島的“高顏值”,你我同呵護。今后,如果你垃圾不分類就要吃罰單了。
9月10日起,《廈門經濟特區(qū)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掇k法》明確垃圾不分類,個人最高將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單位將被處以最高20萬元的罰款。
此外,從本學期開始,由市教育局編寫的垃圾分類教材納入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校本課程(高中除外),垃圾分類成了校園“必修課”,還將進行考試。
解讀1
垃圾收集要建“臺賬”
廈門是福建省首個為垃圾分類立法的城市。
昨日,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副局長黃志華對《辦法》主要內容做了解讀,《辦法》對垃圾分類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做了精細規(guī)定。
比如,清運環(huán)節(jié)就要求做到“精細化”。垃圾分類收集單位必須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生活垃圾分類運輸的單位,要設置車載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
此外,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應當在分類投放后及時收集轉運,日產日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