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
規(guī)避侵權是”掩耳盜鈴“
昨天,中院法官向導報記者分析了判決原因。法官說,書倉網并不只是提供了信息的存儲空間,雖然沒有直接上傳有關內容,但其對用戶提供的作品等進行了審查,進行了涉及內容方面的選擇、編輯、整理,對作品是否在書倉網上公開擁有決定權;通過贈送積分等方式鼓勵用戶下載作品,再利用這些作品通過積分扣減等方式進行營利。因此,被告經營的書倉網直接從事了信息網絡傳播行為,并從中盈利。
此外,書倉網上存在多部 《極品家丁》,每部的作者各不相同,且為規(guī)避侵權,“掩耳盜鈴”在版權申明上標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供學習交流使用……”這些作品中,有的作品的封面上就標有“起點中文網”字眼。甚至,被告在明知書倉網上擁有該作品的眾多版本,卻仍放任不問原因和出處。
因此,被告在審核時、在日常管理中,以最基本的常識判斷,就已經知道上傳的 《極品家丁》必定有侵權情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