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鄭麗金 朱黃 通訊員 柯成武)近日,系統(tǒng)預警一輛閩D號牌小汽車駕駛人存在駕車過程中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隨后,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鳳南中隊民警在廈門收費站將該車截獲。
民警向駕駛人段某展示了其違法證據(jù),段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3分。“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有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者觀看電視、抽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以5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