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2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喝了六瓶啤酒后,還心存僥幸開車上路!結果直接撞上了停在路邊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還導致其它兩輛小轎車接連發(fā)生碰撞,2人受傷。近日,湖里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危險駕駛案。
監(jiān)控畫面顯示,今年5月8號0點10分左右,被告人林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轎車,沿著湖里區(qū)園山南路由西向東,行駛途中一頭撞上了停在路邊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由于車速較快,發(fā)生碰撞后,小轎車車身騰空旋轉了180°。后方同向行駛的兩輛小轎車,躲避不及,直接撞了上來。
這起事故,造成被告人林某和小轎車司機許某2人受傷,還造成四車及護欄損壞的后果。事故發(fā)生后,其中一輛被撞轎車的駕駛員報警求助,被告人林某在現(xiàn)場等候處理。經鑒定,林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205.55mg,屬于醉酒駕駛。經交警認定,被告人林某承擔本事故的主要責任。
隨后,林某被起訴至湖里區(qū)法院。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因醉酒駕車超過最高限速行駛且對路面情況觀察不周,沒有確保行駛安全,對事故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對事故發(fā)生起主要作用;牽引車陳某因違規(guī)停放車輛,對事故發(fā)生起到次要作用。被告人林某分別支付隔離護欄損壞賠償款1900元、吊車費1800元,另外,林某還賠償了兩位被害人的損失。
近日,湖里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林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林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零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