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部門提醒,開車使用手機會妨礙駕駛,切勿在開車過程中使用手機。 資料圖/劉東華
臺海網4月23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廈門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guī)定>的決定》將于今年8月1日起實施。根據(jù)新規(guī),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將被警告或者處200元罰款。駕駛機動車觀看視頻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及其他電子設備的,處罰標準提高至200元。
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交警部門了解到,今年來廈門市查處開車使用手機違法行為11046起。交警部門提醒,開車使用手機會妨礙駕駛,分散注意力,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在開車中使用手機。
開車使用手機不承認 民警一看通話記錄全知曉
4月20日下午4點多,思明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蓮前東路云頂中路口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時,發(fā)現(xiàn)一輛小型汽車(車牌號為閩DJ9×××)的駕駛人開車時手持手機撥打電話。民警立刻示意司機靠邊停車,經詢問,駕駛人張某承認自己開車撥打手機的行為。經過民警現(xiàn)場教育后,張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民警依法對其開具處罰決定書,予以警告并記2分。
同一天下午,執(zhí)勤民警又發(fā)現(xiàn)另一輛小型汽車(車牌號為閩D79×××)的駕駛人開車時使用手機撥打電話。在民警詢問時,一開始駕駛人陳某還謊稱自己沒有使用手機,只是因為手機掉了,去撿起手機。民警要求查看通話記錄,發(fā)現(xiàn)陳某在16時36分撥打了電話,通話時長達2分鐘。面對證據(jù),陳某啞口無言,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開具處罰決定書,予以警告并記2分。
因開車看手機追尾貨車 新買奔馳車“破相”
市民陳先生喜提了一部新奔馳車,對于這部新車愛護有加。由于工作原因,家住翔安的他時常要前往海滄,走得最多的是海翔大道。陳先生駕齡六年,也算是一名老司機,開車時偶爾也會看手機。“我知道這個習慣很不好,但因為公司事情多,就會時不時看一下微信。我主要是覺得自己開車很多年也沒出過什么問題,有點大意了。”陳先生說,就在他提新車的第三天下午,他開車回家的路上,海翔大道發(fā)生事故導致?lián)矶拢萝嚂r自己就放松了警惕,拿起手機發(fā)語音信息。突然“砰”的一聲,只見他的車撞上了前面的一輛停著的大貨車。
“我當時趕緊下車查看,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撞上了貨車的后保險杠。真是大意了!那輛大貨車的司機估計都沒感覺到,直接就開走了。后來,我去店里修,維修人員說是零部件壞了,需要整體更換,連保養(yǎng)花了幾千元。這學費真的是太高了!”陳先生說,這件事給了自己一個教訓,現(xiàn)在開車時不敢再看微信了,撥打電話也是用藍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