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6日訊 據廈門電視臺報道,家住海滄區(qū)的鐘先生最近喜得孫女,可是在去當地派出所為孫女上戶口時,卻遇到了麻煩,鐘先生前前后后跑了四趟,都沒辦法順利辦理孫女的落戶。本來家里添了孫女是件開心事,可因為落不了戶口,讓鐘先生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鐘先生說,今年11月4日孫女出生了,由于鐘先生的兒子經常加班,一直沒有空去海滄新陽派出所為新生兒辦理落戶,于是就委托鐘先生攜帶相關證件去辦理。鐘先生第一次去派出所,由于沒帶齊證件沒有辦成,之后再去辦理時,派出所民警卻告訴他,無法委托辦理。
市民 鐘先生:我來辦理我孫女的落戶,我說我要給我孫女辦理落戶手續(xù),他說你要一個委托書,不然不能辦理,然后他說到那邊填個表。
鐘先生說,當時民警告訴他,需要孩子的監(jiān)護人或者戶主來辦理,雖然鐘先生是孩子的爺爺,可他既不是監(jiān)護人也不是戶主,所以需要監(jiān)護人或戶主填寫委托書。11月26日,帶著委托書,記者再次陪同鐘先生前往新陽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xù),但依舊沒能辦成。
新陽派出所民警:由監(jiān)護人或戶主 向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辦 就是要他們來申請
在民警給鐘先生看的這份辦事指南里,并沒有規(guī)定必須由監(jiān)護人或戶主親自來辦理,而鐘先生也攜帶了委托書,可手續(xù)就是辦不了。就這樣鐘先生前前后后跑了四趟派出所,都沒有辦成落戶手續(xù)。
在近期的回訪中,回訪人員了解到,在市紀委監(jiān)委的督辦下,新陽派出所主動作為,經過調查核實發(fā)現,新陽派出所戶籍民警對相關政策理解不到位,存在偏差,錯誤理解出生申報不能委托他人辦理,導致未能及時為群眾辦理落戶。為此,11月27日晚,新陽派出所所長專門到鐘先生家登門走訪,與當事人溝通,表達歉意,并按照有關程序規(guī)定辦理了相關落戶手續(xù),得到了當事人的肯定和認可。
新陽派出所表示,這件事暴露出他們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相關責任人員已被追究責任。他們將以這件事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民警的學習教育,不斷增強業(yè)務水平和服務群眾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