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前妻,與他人“網戀”
1月4日上午,灌口派出所聯合分局刑偵大隊詐騙犯罪偵查中隊,在轄區(qū)內開展電信網絡詐騙“掃樓行動”,結合本轄區(qū)發(fā)案線索,初步明確暫住在上頭亭村的一名男子曾某清(男,27歲,江西贛州人)具有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嫌疑。
當天上午10點,當民警來到曾某清的暫住處核實情況時,在他的手機里發(fā)現了大量冒充其前妻以網絡交友為名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證據,并當場查獲其用于實施詐騙的銀行卡3張。
曾某清向警方交代,2017年,他與前妻鐘某離婚后,至今無業(yè)。2018年8月以來,為實施詐騙,他以前妻鐘某的身份注冊了一個微信號,并大量添加微信好友,與他人“網戀”。在“交往”過程中,他偽裝成其前妻,以“要吃飯”、“急用錢”為由,要求對方發(fā)“微信紅包”。感覺與對方有一定“感情基礎”后,他就以借款為由繼續(xù)實施詐騙,直至對方發(fā)現被騙。
曾某清供稱,自己已對多人實施過詐騙,其中一名受害人被騙17000余元。他選擇冒充前妻實施詐騙,是因為對前妻很熟悉,了解前妻的一些個人習慣,偽裝起來更自然。
現場查處過程中,警方還發(fā)現了曾某清以其他女性身份注冊并用于實施詐騙的社交網絡工具賬號。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清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