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1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 集美區(qū)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因勞資糾紛引發(fā)的刑事案件,由于工資遲遲未結清,裝修工人竟然掄起鐵錘砸壞施工場所物品。法院認定,被告人蔡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一審判處其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去年5月,集美區(qū)居民小趙(化名)需要裝修新房,和某設計裝飾公司簽訂了一份裝修工程合同,裝飾公司包工包料。蔡某當時是該裝飾公司的泥水工,負責室內的瓷磚鋪貼工作。
由于工資長期被克扣,蔡某和裝飾公司項目經理之間發(fā)生了一些矛盾。去年10月的一天,蔡某來到小趙還未裝修完工的新房里,使用鐵錘、竹竿等工具,將房間內已鋪貼好的瓷磚、吊頂、窗臺以及房主小趙自己出錢加裝的房門等統(tǒng)統(tǒng)砸了個遍,室內多件物品遭到損毀。
聞訊趕來的房主小趙被房間內的一片狼藉驚呆了,隨后向公安機關報案。蔡某于今年7月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據估算,蔡某的砸毀行為直接造成裝飾公司、房主小趙經濟損失2.43萬元。歸案后,蔡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蔡某家屬及裝飾公司主動賠償小趙經濟損失,并獲得了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故意非法損毀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另外,蔡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家屬已代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作出前述判決,該判決現(xiàn)已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