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14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 鄭薇薇)近日張先生乘坐火車,上廁所后發(fā)現(xiàn)腰包忘在廁所內(nèi),返回去找沒找到,于是向乘警報警。
3日17時20分許,廈門開往蘭州的Z126次列車上,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乘警蔡正義接旅客張先生報警說他的腰包放在廁所忘記拿丟失了,包內(nèi)有一本殘疾證、人民幣1000元、華為手機1部。
張先生回憶說:他上完廁所出來的時候,看到一個穿白色T恤的男人進去了。乘警撥打了張先生的電話,顯示電話已關(guān)機。根據(jù)張先生的描述,乘警一邊讓列車長廣播尋物啟事,一邊在車廂對旅客進行排摸、法律宣傳教育。乘警走到16號車廂的時候,穿著白色T恤的旅客鄭某湊過來問是不是有人丟東西了,他在廁所里撿到了一個腰包。“你撿到后為什么沒有第一時間交給工作人員?”“為什么將他的手機關(guān)機了?”鄭某面對乘警的詢問顯得措手不及,才說出了事情真相。
經(jīng)了解,鄭某在上廁所時發(fā)現(xiàn)洗手臺上有個腰包,以為是下車旅客忘記拿,便想著神不知鬼不覺地“昧”回家。打開腰包看到里面有一部手機,怕失主打電話過來,趕緊將手機關(guān)機了。后來聽到同車廂旅客在說隔壁車廂有旅客丟了包,乘警在找包,心里斗爭了很久,知道瞞不住了,只好主動上交。
鑒于鄭某已認(rèn)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主動歸還了腰包,鐵路警方對其批評教育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