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27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男子網戀17個月,才發(fā)現“女友”是騙子,期間連面都沒見過,就被“女友”騙走了15萬元……上周,市民馬先生因為這樣的遭遇,向廈門警方報警。民警表示,這是上周歷時最長的詐騙案件。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在征婚交友時,最重要的是核實身份,勿輕信花言巧語,不要輕易向陌生人轉賬匯款。
去年1月,在某交友APP上,馬先生認識一個網名叫“小鬼”的網友,雙方互相添加微信,并開始熱聊。交談中,“小鬼”自稱其名字叫“陸鑫”,女,出生于1994年,是河北邯鄲人,目前正在滄州上大學。在熱聊了大約10個月后,去年11月,雙方開始“正式交往”。
在雙方“確定關系”后的一個月,“陸鑫”就開始向馬先生“求助”了。“陸鑫”稱,因為其在飯店喝酒時被人騷擾,所以就叫了一群朋友到場,把對方“教訓”了一頓;沒想到對方因此重傷住院,要10萬元賠償金才愿意“私了”,不然就報警。馬先生得知此事后,認為“陸鑫”有難,趕忙就東拼西湊了10萬元,并轉賬給“陸鑫”。
搞定“打人風波”后,馬先生便憧憬著“陸鑫”說的“2018年春節(jié)來廈門一起過”的承諾。但到了今年2月,“陸鑫”就稱其父在深圳因非法集資被深圳警方刑拘,以找律師、找關系等理由,向馬先生索要5萬元。而在馬先生轉了5萬元給“陸鑫”后,“陸鑫”就表示其在深圳處理事情,不方便用手機聯系,讓馬先生耐心等待結果。
這一等就是4個月。直到上周,越想越不對的馬先生,才發(fā)現自己這個談了17個月、一次都沒見過的“女友”,早已經“人間蒸發(fā)”。發(fā)現被騙后,馬先生遂報警。
原文標題:網戀17個月 被“她”騙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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