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27日訊 (海峽導(dǎo)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 張麗芳 范啟章)七旬老太帶榴蓮過安檢時被攔……5月以來,廈門鐵路公安處民警處理旅客攜帶此類違禁品進(jìn)站安檢有20余起。
24日9時15分,廈門鐵路公安處龍巖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小華在候車室執(zhí)勤時,突然聽到安檢口有激烈的爭吵聲,便快步趕了過去。
原來有位老太太隨身攜帶了兩個榴蓮,過安檢儀檢查的時候被查出。當(dāng)?shù)弥裆彶荒軒r,老太太頓時情緒不好了,不顧阻攔,執(zhí)意要帶兩個榴蓮進(jìn)站乘車,嘴里還嘟囔著“榴蓮又不是危險品,為什么不讓我?guī)宪?rdquo;。
民警小華將老太太帶到旁邊,耐心地向老太太解釋,榴蓮屬于妨礙公共衛(wèi)生的物品(有異味),不能帶上火車。經(jīng)過民警勸導(dǎo),老太太情緒有所緩和,同意不將榴蓮帶上車。
據(jù)悉,老太太姓王,71歲,龍巖人,當(dāng)天準(zhǔn)備乘坐D6744次動車去贛州看望女兒和外孫女,孩子喜歡吃榴蓮,就想帶給家人嘗嘗鮮。
后來民警小華向王老太提出,榴蓮會暫時替王老太保管,過兩天等她回龍巖的時候取走。王老太連連點(diǎn)頭,高興地笑了,隨后安心通過安檢上了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