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1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實習生 周皓欣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漫畫)老板欠債不還,還轉移千萬資產;“老賴”把資產轉移到弟弟名下,自己繼續(xù)開豪車高消費……昨天上午,思明區(qū)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五起“老賴”案件,這些“老賴”統(tǒng)統(tǒng)被判刑。
今后,將會有更多的“老賴”受到嚴懲。僅今年以來,思明法院執(zhí)行局就共計對122人次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移送的拒執(zhí)罪犯罪線索中,共有12件18人被公安機關立案,其中13人已進入司法程序。
案例1:悄悄賣房 “老賴”夫妻雙雙獲刑
鄒氏夫婦經營著一家裝飾工程公司,于2015年向銀行貸款40萬元,后來,公司因經營不善未能按時還款,被銀行訴至法院。當時,法院判決要求該公司償還30余萬元;鄒氏夫婦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2017年3月,二人將名下位于漳州的一處房產轉賣,款項用于他途,導致本案無法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