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2015年4月借款到期后,王某夫妻尚欠銀行148萬元的本金未還。銀行因此起訴到集美區(qū)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夫妻承擔還款責任,并要求包括劉先生在內(nèi)的5名擔保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集美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該筆借款系王某夫妻共同債務,劉先生等5名擔保人對該筆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此,集美區(qū)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王某夫妻向銀行還款,劉先生等5名連帶保證人對該筆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在案件的執(zhí)行階段,法院查封了劉先生名下的一處房產(chǎn),后來劉先生同意承擔擔保責任,向銀行先期支付了25萬元。
劉先生代還款25萬元后,就這筆款項多次找王某夫妻追償未果,近日就為此向集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夫妻還款,并要求連某等4名擔保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先生及連某、林某、張某、李某為本案借款的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因此劉先生在履行保證責任后,就代償?shù)目铐椉袄p失向借款人王某夫妻不能追償?shù)牟糠?,有?quán)要求另外4名擔保人進行分擔。因未約定內(nèi)部分擔的比例,故劉先生未能向王某夫妻追償?shù)牟糠謶?名保證人平均分擔。
此外,本案判決后,劉先生仍繼續(xù)履行擔保責任,又陸續(xù)向銀行還款91萬元。劉先生再次向集美法院起訴,向王某夫妻及連某等4名擔保人追償其已代償?shù)?1萬元。目前,這起91萬元的追償案件仍在審理中。
法官說法
連帶保證人共同分擔還款
法官說,在實踐中,借款人向銀行借款時,一般都會由兩個以上擔保人為該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其中一個擔保人履行代償義務的情況下,該擔保人能不能向其他連帶保證人主張權(quán)利呢?我國法律對此有專門規(guī)定,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shù)牟糠?,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nèi)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因此,如果其中一個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銀行履行了還款義務后,可以向主借款人追償,同時就主借款人不能償還的部分還可要求其他連帶保證人分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