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騙子“劉迅警官”發(fā)來的“警官證”和“最高檢逮捕令”
臺海網(wǎng)8月29日訊 (海峽導(dǎo)報記者 溫航 通訊員 洪恒亮 文/圖) 40歲的律政佳人,都市白領(lǐng),外人眼中智慧的象征,卻栽在了一個假警察的手里,甚至還與那個假警察以哥相稱。
直到將近一周后,在周圍朋友的提醒下,這位女律師才幡然醒悟。而之前匯給假警察36萬元的查案“保證金”早已不見了蹤影。
神經(jīng)緊繃 信以為真
陳女士現(xiàn)年40歲,是一名從業(yè)經(jīng)驗豐富的律師。2017年8月12日中午,其手機接到一尾號顯示為“110”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廈門公安局的“王警官”,稱陳女士有兩份公文未領(lǐng)取,涉嫌重大洗錢案件。
陳女士趕忙否認(rèn),“王警官”讓她自行與廣州從化公安局的“劉警官”聯(lián)系核實情況,一旦證明陳女士沒有涉案,“劉警官”會發(fā)一份無涉案證明到廈門市公安局,到時“王警官”便會撤銷對陳女士的逮捕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