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3月2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2月28日晚9時許,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廈門大橋中隊民警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一部開著遠光燈的黑色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查,司機陸某不僅有駕駛陋習,還是個在逃嫌疑人。目前,陸某已被移送殿前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當時,陸某一路開著遠光燈朝收費站駛來,刺眼的燈光早已引起民警注意??吹角胺接忻窬O卡,陸某曾試圖變道避開,被趕上前的民警攔下了。民警一說不能濫用遠光燈,陸某便一個勁地點頭稱是,并表示今后一定不會再犯。雖然陸某的態(tài)度看似誠懇,但民警還是讓他出示駕駛證接受檢查。這一查,可不得了,陸某竟是潛逃了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
原來,陸某早在2016年1月就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廣東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一年多來,他小心翼翼、東躲西藏,一直沒被逮住。當晚,陸某被交警攔下時,還抱著一絲僥幸心理,以為認錯態(tài)度好,就能混過去。誰知交警的攔查可不是來虛的,仔細核查駕駛員和車輛的證件,都是“規(guī)定動作”。這一查,陸某就露出了馬腳,只好束手就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