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嚴查“開車打電話”,目前有四種方式。
第一種:當一部汽車通過“高清電子眼”下方,這部車便被一閃拍下。每天,經(jīng)過一個“高清電子眼”的車輛數(shù)平均高達4萬輛。如果你有一只手舉著手機放在臉旁,智能識別系統(tǒng)初步判斷,你是在打電話或玩手機,就會把你的照片好好“收藏”起來。交警介紹,智能識別系統(tǒng)能達到毫秒級識別,86套“高清電子眼”智能識別系統(tǒng)從1月1日起陸續(xù)接入,主要分布在部分城市主干道等重點路段,日均識別比對的照片可達350萬張。接下來進入第二關:人工復核。通過人工,對智能識別出來的“開車打電話”照片進行比對,一經(jīng)查實,做出處罰。
第二種:在路口等紅綠燈時,有些司機也會抽空玩手機,交警表示,針對紅綠燈路口,采用人工拍照取證的方式進行取證。
第三種:路面執(zhí)勤民警嚴查。1月19日16時許,思明交警大隊碧山中隊民警在環(huán)島路文曾路口段巡查期間,就發(fā)現(xiàn)閩D78802、閩D28831兩部小車車主手持電話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攔查該車靠邊停,并要求其出示證件,民警核對完信息,對其進行口頭安全教育,并開出罰單。
第四種:市民在乘坐公交、的士等公共交通時,如遇到駕駛員開車不專心,存在撥打電話、玩手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可拍照取證,并通過@廈門交警官方微博、微信進行舉報,交警支隊將對駕駛人進行調(diào)查,一經(jīng)核實,將給予處罰并通報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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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藍牙不會被查處
針對部分市民關心的使用藍牙設備打電話是否會被抓拍,根據(jù)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發(fā)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 (一)》明確:駕駛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有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通話或者收發(fā)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情形的,認定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對駕駛人使用無需手持的車載電話、手機耳機或者免提功能進行通話且不影響安全的,不認定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也就是說,用藍牙而不是通過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不在抓拍范圍內(nè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