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洪文海)別人追女友靠柔情,他追女友卻要靠暴力。男子江某為了報復竟持水果刀捅了“情敵”好幾刀,捅人之前還大喊:“你搶我女朋友!”
昨日,導報記者從翔安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江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近日已被起訴并獲刑。
嫌犯江某和他追求的女子在翔安同一家公司工作,而被捅的“情敵”也是他們的工友,雙方在追求同一個女子。只因懷疑“情敵”破壞自己的戀情,他先是徒手毆打了女子的閨蜜,后又持刀捅傷了情敵小張。
據(jù)工友說,江某此前一直在追求工友林小姐。事發(fā)當天,2016年1月27日晚上,林小姐的工友劉姐一個人從公司車間出來,當她走到公司門口時,看到工友江某站在公司門口。
這時,江某就過來質(zhì)問劉姐說:“你為什么要搞破壞?為何要拆散我和林小姐?”江某一說完,就動手毆打劉姐頭部。劉姐被打后,就往公司內(nèi)跑。
江某打人后并未就此罷休,他仍然等在公司門口。過了一會兒,他的“情敵”小張也出來了,走到了公司的門口。
“張某某你搶我女朋友,我要打你!”江某一看到小張后,立即大聲質(zhì)問,還手持一根長長的竹竿,朝小張揮打過去,開始毆打小張。
因當時雨天地滑,江某自己不小心摔倒了,于是,小張就趁機過去摁住他,不讓他起來。隨后,小張和工友就將江某的竹竿搶過來。
不料,就在雙方撕扯的過程中,江某不知從哪里掏出了一把水果刀,并持水果刀朝小張的腹部和頭部捅去,連續(xù)捅了好幾刀。
這時,工友趕緊從背后抱住江某,并將持刀的江某控制住。隨后,同事立即把受傷的小張送到醫(yī)院,并撥打110報警。
近日,翔安區(qū)檢察院起訴認為,江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輕傷的損害后果,其行為已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江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