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車租給鄰居使用,竟被用來抵押借款
民警聯(lián)系上轎車的車主李平時,李平還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據(jù)李平說,2014年11月他將車子以每月4000元的租金租給鄰居朱某豪,方便他跑業(yè)務(wù),租期為5個月。2015年5月,朱某豪便將車子還回來了。
對于車子被抵押給修理廠,李平表示不能理解。直到司法人員向他出示抵押借款合同等材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被“冒名”了。李平看到,合同上的借款人簽的都是自己的名字,但身份證卻不是自己的,借款人信息也全都是假冒的。
飯店倒閉貸款到期,鋌而走險偽造證件借款
2016年4月,朱某豪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后供認不諱。據(jù)其供認,2012年他在翔安內(nèi)厝開了一家飯店,李平在旁邊經(jīng)營著另一家飯店,兩人經(jīng)常在一起泡茶聊天,一來二去便成了朋友。
2014年,飯店生意不景氣,朱某豪便兼做一些紙箱業(yè)務(wù),因跑業(yè)務(wù)經(jīng)常要用到車,便向李平租了轎車。之后,因經(jīng)營不善,朱某豪的飯店倒閉了。雪上加霜的是,他在老家農(nóng)村信用社貸款的十萬元到了還款的日期,銀行一直在催款。
焦頭爛額的他決定先去借點錢來還信用社的貸款,然后從信用社再貸一筆,“拆東墻補西墻”以渡過難關(guān)。
借錢拿什么來抵押呢?朱某豪打起了李平轎車的主意。他找了個辦假證的,花100元辦了一張假身份證,使用朱某豪自己的頭像、身份證號碼、住址,而將名字改成李平。接著又花100元,按照李平轎車行駛證上的信息,偽造了一張機動車登記證。隨后,朱某豪拿著偽造的證件,向小許的汽修廠抵押借款6萬元。
朱某豪將錢還給了信用社,欲再次貸款,但信用社不肯再放貸。朱某豪沒錢還給汽修廠,付了5個月利息后,走投無路的他便不再接汽修廠的電話,還搬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