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這次被抓,駱某華已經(jīng)是“六進宮”了。
“拼”:出獄才三天就作案
經(jīng)查,駱某華,男,42歲,重慶人。
民警介紹,平日,駱某華的身份是一名木工和水電工,一天能賺300元,因為家里有孩子和老人,花銷比較大,駱某華把賺來的錢大部分都寄回老家。沒活干時,他有時兼職當起黑摩的司機,有時去釣魚賣錢。但他覺得來錢最快的還是到城中村偷盜。有時他騎摩托送客人到城中村,觀察到出租房一整層都沒人,就拿著工具趁機撬鎖偷盜。
2001年來廈門,到這次被抓之前,他5次因為偷盜被警方抓獲。去年因偷盜入獄,今年大年初一他才刑滿釋放,結果出來才三天就又開始作案了。
駱某華跟著攬活的施工隊到處跑,今年6月后,他流竄到泉州、寧德、浙江等多地,每到一地就偷,到10月初,他又跟施工隊回到廈門。民警介紹,今年出獄后他作案30多起,案值約12萬元。
被抓時,他還不忘交代哥哥把他的摩托車賣掉,再把錢寄回老家。就是這么顧家的一個人,不知為何會一次次地去偷東西,實在有點讓人琢磨不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