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
臺海網(wǎng)11月17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這個小偷很少見:偷包后嫌得手的財物太少,便假裝“拾金不昧”要還包,見面后索要報酬,失主不給,他居然想讓民警評評理,結(jié)果露餡。
近日,集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男子何某犯盜竊罪和敲詐勒索罪獲刑。記者彭菲通訊員集法宣
【失落】
連偷三次皆得手,不過都沒多少錢
何某今年36歲,湖北武漢人,來廈門后暫住集美區(qū)。今年4月初,他在集美區(qū)的一家超市閑逛,偶然遇到了小芳(化名)。當時小芳將手提包放在手推車里,而自己正專注于挑選商品。見四周無人注意,何某經(jīng)過小芳的手推車時,伸手拿走了那個手提包。得手后,他趕緊離開現(xiàn)場。打開包一看,里面只有300元現(xiàn)金,其他都是U盤、耳機,身份證、社???、銀行卡之類的東西。
現(xiàn)金不多,而銀行卡里的錢又無法取出,何某心有不甘,決定繼續(xù)偷,他指望能遇上一個有錢的。接下來的幾天,他又兩次作案,目標仍是忙于購物的女顧客。這兩次的情況和上次幾乎一樣,手提包里的現(xiàn)金都不多,銀行卡里的錢也都無法取出。此時的何某很失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