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21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19日下午3時39分許,思明區(qū)湖濱南路819號寶福大廈5樓露臺冷卻塔著火。接警后,廈門市消防支隊調派三輛消防車趕赴現場處置。4時05分,明火被撲滅。(詳見本報昨日C09版相關報道)據悉,這起火災過火面積約10平方米,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左右,未造成人員傷亡。
思明區(qū)消防大隊走訪調查后發(fā)現,寶福大廈外墻廣告牌因遭“莫蘭蒂”臺風破壞,某廣告公司派出工作人員氣割廣告牌架時,噴出的火花引燃了旁邊的冷卻塔,從而引發(fā)火災。
據現場電焊工陳某、石某交代,他們沒有辦理過從事氣割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者操作證,當日在氣割廣告牌架時,也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記者從“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官方微信”獲悉,經現場調查取證,陳某、石某在無證的情況下氣割廣告牌架,違反規(guī)定使用明火作業(y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經報請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審批,給予陳某、石某各處以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