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8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一個不起眼的電動車維修點,竟成了竊賊的銷贓點,半個多月就收購了8輛贓車。近日,維修點老板陳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據(jù)法院查明,自2015年7月19日至2015年8月7日,陳某在其自營的電動車維修點,以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價格收購張某(已判刑)盜竊所得的電動自行車,涉案可估財物價值共計8884元。思明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gòu)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因此作出上述判決,另外,責令陳某與張某共同連帶退賠受害人經(jīng)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