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6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海法宣)幾塊磚頭從行駛的貨車上掉下,4分鐘后,一輛摩托車撞到磚頭翻車,駕駛員當場受傷。這算不算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近日,海滄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這樣的索賠案,5名參審團成員參與了旁聽。據(jù)悉,由于被告方之一的保險公司是臺資企業(yè),法院特地安排了臺籍參審員,這也是參審團參與審理的第一起涉臺案件。
事故:貨車掉磚頭 摩托車摔倒
2013年11月23日早上6點40分左右,小張騎摩托車時,不小心撞上了路中央的一塊磚頭,結(jié)果車倒地人摔傷,小張當場摔成骨折。
事后,交警詢問目擊者以及調(diào)取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這塊磚頭是事發(fā)4分鐘前從一輛小貨車上掉下的,小貨車車主是郭司機,也是當時的駕駛員。
因此,交警調(diào)查后作出責任認定書,認為小張無證駕駛且未注意確保安全行駛,其行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一個原因,而郭司機駕車遺落磚頭,致發(fā)生碰撞,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另一個原因。因此,交警認定小張和郭司機負本起事故同等責任。
近日,小張將郭司機以及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賠16萬多元。據(jù)了解,此前郭司機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
這到底是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呢?針對這一焦點問題,小張與保險公司當庭展開激辯。
焦點:撞磚頭摔倒,算不算事故?
法庭上,保險公司答辯說,這不算交通事故,保險不該賠。因為,只有車輛致人損害或財產(chǎn)損失的,才能構(gòu)成道路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交通事故”。本案中,小張受傷是路上遺留的磚頭引起的,摩托車碰撞磚頭翻車時,貨車已離開現(xiàn)場,因此,小張受傷并不是貨車本身所造成的傷害,這起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
保險公司還說,這是一起侵權(quán)案件,應當由侵權(quán)人也就是郭司機來承擔侵權(quán)責任,保險無法理賠。
對此,小張反駁說,交警部門已經(jīng)出具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認定書,定性為交通事故,因此保險公司應該賠償。貨車司機郭師傅也贊同小張的說法,他認為,這起事故在交強險的理賠范圍內(nèi)。
目前,本案還在審理中,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