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辦法
適用對象
在本市注冊登記,持有《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有固定經(jīng)營場所,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發(fā)行零售業(yè)務的民營或民營控股企業(yè)。
解讀
亮點1
請名家辦簽售開講座,最高可補助10萬元
項目補助。根據(jù)申請單位全年舉辦、承辦各項活動的總體情況和社會效果,具體補助金額一般為實際財務發(fā)生額的80%,年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廈門市扶持民營實體書店發(fā)展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一款
這意味著,今后我市民營實體書店舉辦公益性文化講座、名家簽售、讀書沙龍、論壇、書展等,可以更“任性”了。
廈門的資深書蟲也許還記得,在十來年前,民營書店勢頭尚好的時候,名家簽售會并不只是外圖這類國營大書店的專利。中山路旁的曉風書屋定安店,就曾邀請崔永元、劉墉、足球記者李響等到店里舉辦簽售。但生存困境的降臨,很快讓民營書店的經(jīng)營者們沒有財力,也沒有心力再去舉辦更多這樣的活動。
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事情。很多書店經(jīng)營者本身就是文化人,手頭并不缺文化資源。吳超慧,兩年前和琥珀書店創(chuàng)始人阿默結緣,共同經(jīng)營書店。她還有另外一個身份——中華兒女美術館的工作人員。由于工作關系,她有機會邀請一些藝術家到琥珀書店和讀者交流。但請名人過來,最起碼的交通和食宿費用,對薄利的書店來說就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因此他們也只能有節(jié)制地偶爾辦一辦,很難真正滿足讀者的需求。
“這項補助若落實下來,帶給民營書店的好處顯而易見。今后我們可以放手去辦更多有品質(zhì)的文化活動?!眳浅壅f,活動多了,人氣也會更旺,讀者得到福利的同時,也能給書店的長遠發(fā)展帶來動力。
除了“請進來”,另一種“走出去”的文化服務,同樣被納入項目補助的范疇。陳雅琴,書香陽光文化傳播公司的老板,這些年她一直堅持做書香進鄉(xiāng)村、進社區(qū)、進校園的活動。對于拿書做公益的陳雅琴而言,扶持政策帶來的資金補貼會給她的公益道路帶去更多可能,同樣也給更多人的文化生活帶去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