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曾經(jīng)是重要的瓷器產(chǎn)地,如今不少地方還留有古窯址,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有人卻因此動起了歪心思,到古窯址“挖寶”,還發(fā)視頻博取流量,這些視頻也記錄了他的犯罪行為。
精美的青花瓷片、配文“今天的收獲”,這段視頻在短視頻平臺獲得不少點擊量。視頻里的青花瓷片,正是視頻拍攝者李某自己從古窯址里挖出的。李某是一個文物愛好者,平時就喜歡搗鼓一些古玩文物,也經(jīng)常上網(wǎng)了解文物資料。一次他在網(wǎng)上發(fā)現(xiàn),集美的壟仔尾窯址附近在施工,有部分窯址地下遺物暴露,李某便產(chǎn)生了前去“挖寶”的想法。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 陳杰:他就準備了一些手套、鐵鍬、鋤子等工具,多次前往該窯址去挖掘,撿拾里面的一些瓷器跟瓷片,挖掘到源自宋代的瓷片跟瓷器,一共18件。
之后,李某又從網(wǎng)上知道了位于海滄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東瑤古窯址,以及集美鱟殼帽窯址。他頻頻“光顧”這兩處地方,使用樹枝或者小鋤挖掘,甚至手摳、腳踢,盜掘窯址中的瓷器、瓷片等遺物,其中宋代至明代瓷器8件、明代瓷片58件。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 陳杰:將這些文物放在自己的家中收藏,然后李某也會去挑選一些文物進行拍照, 將上述的照片發(fā)到自己的短視頻賬號上,跟網(wǎng)友分享自己的收獲。
李某的視頻在網(wǎng)絡上吸引了很多網(wǎng)友的圍觀,同時也引起了公安機關的注意。很快,民警抓獲了李某,并繳獲李某盜掘的所有文物及作案工具。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李某第一次盜取的18件瓷器、瓷片中,8件為一般文物,10件為文物標本。第二次盜取的66件瓷器和瓷片,均為文物標本,而且第二次盜取時,這些瓷器、瓷片并非在窯址地表隨意撿拾的,是對窯址表層進行挖掘才獲取到的,被告人李某的盜掘行為已經(jīng)對東瑤古窯址、鱟殼帽窯址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造成損害。
思明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兩處,其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般文物8件,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 陳杰:最終,思明法院以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來源: 特區(qū)新聞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