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線下培訓 百平方米人員密度不超50人
從事體育線下培訓的培訓機構,在落實各項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恢復營業(yè),開展培訓的體育場所須嚴格按照廈門市全民健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恢復開放室內外體育運動場所的通知》(廈全民健身辦〔2020〕1號)《關于做好體育運動場所恢復開放工作的補充通知》(廈全民健身辦〔2020〕4號)有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并經各區(qū)體育主管部門備案確認;體育線下培訓也須滿足以下條件:
1.開展體育線下培訓的活動區(qū)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員密度應控制在50人以下;
2.參與線下培訓的全體人員之間應保持1.5米以上的距離,科學佩戴口罩,避免進行長時間、心肺負擔大、中高強度的體育線下培訓,培訓結束后,應提醒培訓人員及時更衣,注意防風感冒;
3.各培訓機構應加大培訓場所消毒清潔頻次,進一步改善培訓場所的通風條件,對培訓人員直接接觸的健身設施設備、防護及穿戴用具、租賃器具、體育用品等,應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建議培訓人員自備球具、球拍等體育用品,有條件的培訓機構應提供75%酒精免洗洗手液消毒雙手。對于需要淋浴、更衣的培訓項目,應在自然通風條件下的浴室進行淋浴,同時應做好人員的分流工作,避免人員聚集扎堆。
學校體育場地設施 22日前開放全市50個校園
指導意見稱,各區(qū)體育、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結合疫情防控形勢,有序逐步恢復對外開放全市50個校園的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原則上中學體育場地設施5月12日須全部恢復開放,小學體育場地設施恢復開放時間不得晚于5月22日,學校同時包含中小學的校園,按照小學體育場地設施恢復開放時間確定。
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應根據(jù)疫情防控形勢,彈性調整每日的入場人數(shù),原則上入場人數(shù)控制在實際滿負荷人數(shù)的2/3。
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入口還應設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告知和引導健身人員或候場人員各自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離。
【提醒】
進入活動現(xiàn)場須配合查驗
廈門市全民健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各區(qū)體育主管部門、教育部門、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要主動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本轄區(qū)各類體育賽事活動、體育線下培訓、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情況等進行督導檢查,如出現(xiàn)防疫措施執(zhí)行不力等情況,采取聯(lián)合懲戒措施,及時停止賽事活動或培訓活動。發(fā)現(xiàn)體溫異常人員,應做好信息登記,指導其做好個人防護,自行前往醫(yī)院或撥打120處置。凡不遵守要求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體育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規(guī)定予以處罰。
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和承辦方、體育線下培訓機構和各學校應切實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為參加人員測量體溫,嚴格落實人員信息登記,并運用“健康碼”進行防疫健康信息查驗,拒絕非“綠碼”人員和不配合查驗人員進入活動現(xiàn)場。
(記者 李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