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5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 集法宣 文/圖)昨日上午,廈門市中院對3件惡勢力及“保護傘”案、集美區(qū)法院對1件惡勢力案依法宣判。
這4起案件中,有惡勢力強行推銷啤酒業(yè)務,欺行霸市;有惡勢力煽動群眾阻撓施工,爭搶建筑工程;也有基層干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充當涉黑團伙“保護傘”;還有基層干部把持操縱基層政權,非法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這些案件,罪名涉及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8項罪名,最終42個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1年2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案件1 20人犯罪集團強迫交易
昨日上午,集美法院對呂某涼、呂某草等20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的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案進行了一審宣判。100多名當?shù)卮寰迂撠熑?、老人會成員等到庭旁聽。
經(jīng)查,2015年10月以來,呂某涼、呂某草任同安呂厝社區(qū)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幕后組織社會閑散人員及老人多次采取泄沙堵門、組織老人場地靜坐、強行進場等方式,阻撓某工地項目施工。之后,兩人以社區(qū)干部身份出面協(xié)調(diào),脅迫承建方解除合同,并將土方、地材交由指定的人員承接。
例如,2016年3月2日至20日間,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組織社區(qū)老人不斷滋擾、阻擾工地施工,取得某生物科學(中國)有限公司廠房及配套設施(二期)項目土方開挖、轉(zhuǎn)運回填等(俗稱“做土方”)分包合同。得逞后,該犯罪集團對預期利益進行分配:呂某涼、呂某草、呂某勉、呂某興、呂某池、呂某顏、呂某評各得10%的股份,呂某山、呂某靖各得5%的股份,其余20%股份由呂某勉再分配。
2016年后,逐漸形成了以呂某涼、呂某草為首,其余被告人為骨干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按照上述爭搶土方地材工程的基本方案,先后實施了2起強迫交易案、1起尋釁滋事案,造成3人輕微傷。
集美法院一審認為,呂某涼、呂某草等2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構(gòu)成了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因此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呂某涼、呂某草有期徒刑3年6個月、4年,對其他18人分別判處1年4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對被告人呂某評等10人適用緩刑。
法官說法 這起涉惡案有四大特點
法官分析,與以往的惡勢力案件相比,本案具有以下4個特點:
首先,首要分子呂某涼、呂某草的身份較為特殊,分別是案發(fā)時呂厝社區(qū)的書記和主任,屬于農(nóng)村基層干部,同時涉案構(gòu)成共同犯罪,較為少見。
其次,本案20個被告人都是呂厝社區(qū)農(nóng)民,在農(nóng)村土地被征用后,以抱團的形式爭搶社區(qū)范圍內(nèi)項目的土方地材工程。
第三,農(nóng)村“老人會”的管理問題。呂厝社區(qū)“老人會”成員發(fā)動老人到工地現(xiàn)場主要以靜坐方式滋擾工程施工,背離了老人會成立的初衷,因此,如何規(guī)范和發(fā)揮農(nóng)村“老人會”的作用,應引起社會的重視。
第四,“軟暴力”的使用問題。本案中,被告人呂某涼、呂某草等人還利用老人的特點,采取組織老人現(xiàn)場靜坐等方式阻攔施工,形成了對施工方的心理威懾作用,屬于“軟暴力”的一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