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8日訊 據廈門網報道 自稱是某醫(yī)院現役軍人,一人分飾多角,詐騙交友對象錢財。近日,禾山派出所僅用了11個小時,就破獲了一起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4月13日,禾山派出所接獲群眾劉某(男,30歲,福建泉州人)報警,稱其于2017年9月以來被一名自稱是現役軍人的女子以婚前家鄉(xiāng)習俗、逢年過節(jié)費等為由被騙47000余元。
接警后,禾山派出所介入調查。經查,2014年前后,劉某在一次活動中結識了女子“蕭某”,“蕭某”自稱就職于廈門某醫(yī)院,是名現役軍人,同時也是名在讀博士生。2017年6月開始,“蕭某”開始主動聯(lián)系劉某,于劉某聊天,并以介紹工作為由添加了劉某的姐姐。在與劉某姐姐的聊天中,“蕭某”刻意透露自己對劉某的愛慕之情,并陸續(xù)讓自己的“父親”、“閨蜜”添加了劉某及其親友的微信。
在交往過程中,蕭某曾多次出示自己身著軍裝的照片,并且時常通過交談、曬朋友圈等方式明示、暗示自己的父親是名部隊高官。在交往過程中,“蕭某”多次以婚前家鄉(xiāng)習俗、逢年過節(jié)費等為由向劉某索要錢財,劉某也未起疑心。
直到今年3月,蕭某的“父親”及“閨蜜”在與劉某父親、姐姐微信聊天中故意挑起一系列矛盾糾紛,導致“蕭某”向劉某提出分手。這時,劉某突然想起之前某次交往過程中,無意中在“蕭某”包中發(fā)現過一張“肖某”的身份證,發(fā)覺事情有些蹊蹺后,劉某托人前往“肖某”身份證戶籍地址周邊進行打聽。一打聽,才知道“肖某”就是“蕭某”,而且“肖某”今年已經35歲,早就結婚生子,驚覺受騙的劉某選擇了報警。
經查,肖某以“蕭某”的身份與劉某確認戀愛關系,并自稱現役軍人,通過一人分飾多個微信角色的手法,在交往過程中以婚前家鄉(xiāng)習俗、逢年過節(jié)費等為由成功騙取劉某47000余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規(guī)定,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戀愛交友過程中要為自己設一道安全閥,一旦對方要求借錢、轉賬、包紅包時應保持清醒,多方求證,避免損失。
原文標題:女子冒充軍人 一人分飾多角詐騙交友對象錢財
原文鏈接:http://news.xmnn.cn/xmnn/2018/04/17/10035015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