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8日訊 據(jù)海絲商報報道 有人向你購買物品,但需通過銀行轉賬,可當場提供轉賬憑據(jù)……遇見這種再平常不過的交易,很可能暗藏圈套。近日,家住永春五里街的蘇女士就中招被騙了。
17日,永春網網友蘇女士稱,她被騙了近千元。到底怎么回事呢?
據(jù)蘇女士介紹,她在五里街鎮(zhèn)西壩小區(qū)附近經營一家食雜店,4月12日上午9時左右,有一名男子走了進來。
該男子先是問蘇女士有沒有賣中華香煙,他要買2條。等蘇女士把2條中華香煙拿出來后,他就和蘇女士說要去銀行轉賬給她。蘇女士沒有多想,就把自己的卡號寫給他。過了一會,這名男子再次走進店里,把一張轉賬憑據(jù)小票交給蘇女士。
“我當時算錯了,就轉了820元,另外20元現(xiàn)金我直接給你。”男子邊說邊把轉賬憑證交給蘇女士,還遞給她一張50元。接過50元后,蘇女士當場把30元找給對方。
此時,蘇女士打開自己手機發(fā)現(xiàn)沒有收到到款的信息。男子說:“這是跨行轉賬,要24小時才到賬的。”
“我剛開始還是不相信,但他一直說‘我不會騙你’。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把2條香煙給他了,等過了24小時,我手機還是沒收到到款信息,于是就拿著對方的轉賬憑據(jù)小票去那家農業(yè)銀行咨詢,銀行工作人員說我多半是被騙了,叫我報警。”蘇女士說。
據(jù)蘇女士介紹,這名男子年齡40多歲,佩戴一副眼鏡,雖然講閩南話,但是口音不像本地的。她希望其他商家提高警惕,如遇見這名男子第一時間報警。
到了最后,網友蘇女士才知道原來ATM機轉賬要24小時到賬,其間持卡人可取消轉賬。該男子也是利用這個ATM機轉賬時間差進行詐騙。
2016年年底銀行發(fā)布新規(guī)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柜員機(ATM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后到賬,且24小時內可撤銷轉賬。這名男子就是借此規(guī)定玩出新騙術,先以ATM轉賬小票騙取蘇女士信任,在拿到中華香煙后,再前往柜臺撤銷轉賬。
在此,要提醒廣大網友,ATM機上操作轉賬生成的轉賬小票不可作為到賬憑證,應以銀行的到賬提醒信息為準。市民如發(fā)現(xiàn)類似情況,請立即撥打110報警。近年來,各種詐騙手段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希望大家多長個心眼,以防落入不法分子的騙局。
原文標題:利用ATM機轉賬詐騙 永春一店家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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