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喊冤,辯稱無端被拖下水
在審查中,司機甘某坤一直喊冤,說自己對劉某的販毒事實毫不知情,自己是無端被拖下水的。但警方發(fā)現(xiàn),甘某坤其實是在狡辯,這已經(jīng)是他第三次載劉某來廈販毒了。
警方查明:今年3月底起,甘某坤就開始載劉某,第一次,甘某坤載劉某時,也是來到高林一帶,劉某當時連車都沒有下,直接將一個袋子丟在路邊,隨后要求甘某坤送她回漳州;第二次載劉某是4月中旬,一路上劉某不停地打電話聯(lián)系下家,當車開至高林后,劉某還是沒下車,和車外的人交換包裹后,隨即又讓甘某坤送她回漳州。
前兩次廈門之行,甘某坤就察覺到了劉某是在做不正常的交易,他忍不住想套劉某的底細,但對方?jīng)]有正面回答,而是警告他不要多問,也不要和別人講,否則就要“干死他”。載劉某這三趟,甘某坤總計拿到了1000多元車資,由于賺到了錢,他也就不再打聽了。
目前,劉某、陳某和甘某坤均被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