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賭債竟以低價出售藥品為由實施詐騙,“新手”騙子只收款不發(fā)貨,“第一桶金”就賺了40余萬元?面對被騙人催促發(fā)貨,還能淡定無中生“友”?
8月18日,海滄警方接群眾報警因虛假網絡交易被騙40余萬元,新陽派出所辦案民警快速研判,一天之內成功破獲,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繳獲贓款9.8萬元,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再添戰(zhàn)果,其他贓款正在進一步追繳中。
【案件經過】
8月18日,海滄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在網上被人以虛假交易片仔癀的方式騙走貨款40余萬元。接警后,新陽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辦案隊值班民警周彥、邱輝祥展開偵查研判,發(fā)現(xiàn)新陽轄區(qū)內羅某燕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隨即對羅某燕實施了抓捕。
羅某燕到案后十分抗拒,拒不如實供訴其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面對警方的訊問,羅某燕辯稱自己確實有進貨渠道,拿到定金后就聯(lián)系賣家進貨,但自己的貨品買過來以后被朋友拿走了,但經警方核查,羅某燕既無法提供向賣家訂貨的資金證明,她所謂的“朋友”身份信息也是虛假的。
當謊言被逐個擊破,面對民警的精準訊問,羅某燕心理防線終于被突破,供訴了在網絡上通過虛假交易的方式實施詐騙的犯罪實施。羅某燕因欠下巨額賭博無力還償還,遂產生詐騙的念頭,了解到片仔癀在網上炒得很火,不少人通過倒賣藥品獲利,因其曾在藥店上班,對片仔癀有一定的了解,便在網絡上進行虛假宣傳,謊稱自己有片仔癀的進貨渠道,且售價遠低于市場價。信息發(fā)布后,被騙人便與其聯(lián)系,經一番溝通后,被騙人當即就支付了10萬余元的定金。沒想到第一次詐騙就如此“順利”,拿到“貨款”后,羅某燕立即將“貨款”用于還債,并對受騙買方謊稱其手上還有更多的貨品可以出售,便繼續(xù)誘使受騙買方分兩次追加了30余萬元的貨款。當買方催促發(fā)貨時,她則以各種借口拖延發(fā)貨,甚至用其他藥品充當片仔癀發(fā)貨,買方發(fā)現(xiàn)其貨品不對,她便再次辯解發(fā)錯貨。當買方聯(lián)系其見面核實情況時,她又謊稱自己買的貨被朋友拿走了。這時,買方才意識到不對,遂撥打110報警。
在羅某燕到案的同時,民警及時繳獲了其尚未來得及轉移的贓款9.8萬元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1、網上購買商品時一定要詳細了解商家信息,確定商品真實性,對異常低價的商品提高警惕,多方面綜合評估,切記不要將錢直接轉給對方。
2、切記,網購時一定要選擇正規(guī)的購物平臺,交易時最好有第三方做擔保。沒收到貨之前不要“確認收獲”,記得當面驗貨,有問題馬上拒收,保留證據(jù)。
3、切莫貪圖小利,詐騙分子慣用低價伎倆誘導買家進行私下交易,切勿輕信“內部低價、0元購物”等信息。一旦發(fā)現(xiàn)被騙,請立即報警!
特別提示:不要輕信低價出售藥品類廣告,特別是私加聯(lián)系方式交友私下交易,容易掉入詐騙陷阱,經營處方藥的企業(yè)必須取得《藥品經營企業(yè)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擅自從事藥品買賣活動!(來源: 廈門廣電 記者:張家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