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5日訊 據(jù)廈門廣電網(wǎng)報道 成立投資公司,從事高利房貸業(yè)務,期間還使用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手段討債收款。近日,思明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涉案的1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思明法院對這起“套路貸”案件開庭進行審理。
2013年7月以來,被告人龔某富、黃某育、張某國注冊成立了一家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共同從事高利放貸,其中龔某富為主提供放貸資金,黃某育、張某國共同參與放貸,針對有房產(chǎn)保障的被害人,以保證金、行業(yè)規(guī)矩等各種名義,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房產(chǎn)租賃合同、房產(chǎn)抵押合同等,并進行虛假走賬,制造被害人獲取虛高借款的銀行流水痕跡,期間,被告人黃某育等人利用“人頭賬戶”收取被害人資金本息,隱瞞被害人還款事實,在被害人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介紹其他小額貸款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債務,而后,被告人以上述虛假事實起訴或申請仲裁、申請強制執(zhí)行,最終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財產(chǎn)。為討債收款,黃某育等人還雇請專門人員,進行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目前,思明法院仍在對本案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