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2月1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鐘榕華 溫航)網貸備案企業(yè)將有綜合分值,并據此分級處理;合同須電子化并存證,資金流數據也要上傳;網貸企業(yè)還要聘請律師、會計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專項審計報告……昨天,導報記者獲悉,廈門市金融辦印發(fā)《廈門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首個地方備案管理辦法
網貸機構即我們俗稱的P2P企業(yè),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yè)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而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
近幾年來,有關網貸平臺卷款跑路的消息層出不窮,令很多市民對P2P網貸望而卻步。去年以來,中央層面對互聯網金融的整治不斷加碼、細化,廈門也開展了為期近一年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對廈門轄內40余家包含網貸機構在內的互聯網金融企業(yè)進行了現場檢查。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及企業(yè)提交的書面文件,下發(fā)了整改通知書。網貸機構在完成整改并通過后才可向金融辦申請備案。對于前期未進入檢查名單的企業(yè),后續(xù)申請備案,不排除備案部門仍須實地走訪查看,以便了解企業(yè)的實際運營狀況。
此次出臺的《暫行辦法》,是繼去年10月中國銀監(jiān)會等部門印發(f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以來,在全國各地方政府中貫徹落地的第一份網貸機構備案管理辦法。
業(yè)內人士認為,隨著廈門《暫行辦法》的落地實施,網貸行業(yè)內將迎來一輪重新洗牌和優(yōu)勝劣汰,行業(yè)集中度也將進一步提高。同時,市民選擇P2P網貸理財時,也將有一個更細致的參考標準。不過,需提醒的是,《暫行辦法》還強調,備案登記不構成對網貸機構經營能力、合規(guī)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不作為出借人資產安全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