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發(fā)布。(以下簡稱《調控辦法》)對多項政策措施進行了優(yōu)化,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jù)《調控辦法》顯示,普通車增量指標每年額度為8萬個,個人和單位可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獲得,參加增量指標搖號累計次數(shù)達72次以上的個人,可直接申領普通車增量指標,不占用配置額度。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和新能源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無需搖號直接配置。
此外,《調控辦法》明確,個人居住證不再作為申請普通車增量指標的條件、優(yōu)化單位申領普通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久搖不中”個人可直接申領獲得指標、更新指標申領期限延長至24個月、取消對中型客車的調控管理。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臺記者 鄭澍 劉潤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