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之罪

代表惡魔— 瑪門
貪婪之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
貪婪指一種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等的強烈欲望。貪心的人讓欲望主宰自己的思想和行動,得寸進尺,永不滿足。
亂港分子貪婪的比比皆是:利欲熏心的政客、毫無底線的商人、撈取名利的教師......
就拿肥佬黎為例,一心只想攫取更多的經濟利益,每當其報業(yè)集團效益不好時,就會對底層員工開刀,對待為自己賣命的員工視如草芥。2020年2月,創(chuàng)刊近20年的臺灣《壹周刊》陷入虧損,黎智英斷然宣布結業(yè),全體員工茫然無措。2月27日再傳出香港《蘋果日報》將裁員至少40名的消息,一批批為其賣命的炮灰都淪為棄子,這份無情便是商人黎智英的貪婪。不僅如此他還利用他人對金錢貪婪欲望的弱點,腐蝕拉攏香港反對派政黨中“關鍵人物”為其所用,用錢擊垮人性,不遺余力地禍亂香港,豢養(yǎng)了大批“唯黎馬首是瞻”的反對派政客。如此貪婪卻無人性的肥佬黎,定義為逆行者“入地獄”恐怕是無可厚非。

貪婪的亂港分子一抓一大把,大賣“政治口罩”的“河童”黃之鋒,為利益一切皆可拋;又如曾被捕搜出50萬現金的港毒分子陳浩天,成立空殼裝修公司套取港府撥發(fā)區(qū)議會的上百萬裝修費;再如黑醫(yī)護設立的“防疫抗爭基金會”,這筆錢款最終卻變成了參與罷工醫(yī)護的黑金。一群為利益所驅使而失去靈魂的亂港分子,你們豈止是貪婪簡直是嗜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