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分子供述,盜一個墓至少需要兩個晚上,第一晚探出來炸好,第二晚“清貨”,這需要連續(xù)作業(yè)數(shù)個小時。為了絕對安全,他們便以每晚數(shù)萬元的價格從相關人員手中“購買時間”,讓民警巡邏時繞過作案區(qū)域。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景益民在任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為盜墓團伙、特別是黑社會骨干分子張成俊等人提供保護,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李安吉、李曉東在值班巡邏時有意繞開盜墓地點,為實施犯罪提供保護。張成俊伙同被告人李福學、任清河等7人先后共同或分別結伙在聞喜縣境內的國家級古文化遺址保護范圍內和周邊盜掘古墓葬26起,盜得青銅器等文物100余件。
在充當“保護傘”的同時,他們還“監(jiān)守自盜”,親自組織盜墓。景益民網(wǎng)羅了“南征”逃犯、“盜墓專家”李福學等人將國保單位、東周時期的上郭古城和邱家莊墓群當成“自家后院”,據(jù)為勢力范圍,組織盜挖古墓11次13處,將所盜文物直接販賣。
不良示范之下,不少民警紛紛效仿,組織團伙,盜墓發(fā)財。聞喜縣公安局民警張選忠自2005年以來,組織參與盜墓團伙多次盜掘國家、省、縣級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造成國家文物大量流失。
2018年9月,景益民、李福學、李安吉等人二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曉東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至6年不等刑期及相應財產刑。
聞喜縣公安局另一名副局長金勇,在分管文物犯罪偵查大隊工作期間,為盜墓團伙能順利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實施盜墓,安排人員提供幫助并分得贓款,大肆進行盜墓活動,共盜掘古墓葬14起16處,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損毀,被判處無期徒刑。
流失一件器物,湮滅一段歷史
“6.03”專案組曾追繳回來五只青銅鼎的碎片。專案組成員任寶申說,盜墓人員在辨認時說,其中一根鼎腿就能買一輛車。“盜墓時因東西太大,盜洞直徑不夠,出不來,就打碎了。”
“最可恨的就是盜墓時用炸藥炸,好好的東西都給炸碎了,即便后期再拼到一塊,也畢竟已經壞了。這對文物損害是最大的。”陜西省考古研究院研究員吳振烽說。
專家表示,盜墓致使珍貴文物流失,擾亂了完整的陪葬系統(tǒng),而隨著古代文化遺存的消失,一段歷史或就此消失,直接影響專家們的研判和對歷史之謎的解讀。
山西博物院鎮(zhèn)館之寶“鳥尊”,因盜墓者使用炸藥盜掘,致“鳥尊”尾部象鼻一段長期缺失,雖然后來找到但仍未原裝呈現(xiàn);晉國博物館鎮(zhèn)館之寶“晉侯列鼎”,原本是“五兄弟”,現(xiàn)在分散在晉國博物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美國、臺灣等地。晉國博物館館長孫永和說,2002年,5件列鼎和晉侯穌鐘在上海“團聚”了一次,展完后又“各回各家”。
專家指出,一些重要器物上有銘文,是對史料的重要補充。例如,晉侯穌鐘上355字的銘文記載了公元前9世紀晉國第七代國君穌隨周天子出征,并立功受賞的歷史;子犯和鐘被盜倒賣出境,后幾經輾轉被臺北故宮博物院收藏,上面132字銘文講述了晉楚之間城濮之戰(zhàn)的歷史。
與此同時,重要器物被盜,擾亂墓葬環(huán)境,割裂了文物語境,對研究喪葬制度和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破壞巨大。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王京燕在陶寺北墓地一座被盜的女性墓中發(fā)現(xiàn)了玉石器和動物祭祀掩埋層,這是在全國東周考古中首次發(fā)現(xiàn),可惜墓葬被盜,喪葬制度的研究缺少了實物論證。“每座墓葬都是個整體,被擾亂后,文物就成了碎片,原生環(huán)境破壞了,第一手資料沒有了。”談及此,王京燕幾欲落淚。
此外,小到諸侯國的研究,大到中國歷史進程研究都不同程度受到影響。酒務頭墓地修正了學界認為晉南地區(qū)缺少晚商階段遺存的認識。4000年前的陶寺遺址、清涼寺遺址對研究中華文明探源工程有重要意義,但是也不同程度地遭到盜掘。
“前進還有活路,后退死路一條”
“6.03”專案組有個微信群,這幾年,每天早晨六七點鐘,專案組成員都要在群里報個到,哪怕是忙到凌晨四五點剛睡下。“其實就是互相報個平安,告訴大家,我還活著!”張少華說。
“跟蹤、盯梢、電話威脅,甚至高速上制造車禍。”“6.03”專案組民警說,案件偵辦過程充滿了驚心動魄,張少華等一線民警更是槍不離身。
案件偵辦期間,聞喜縣公安局門口、通往各文保區(qū)的路口每天都有人盯梢。連110的接線女輔警都是對方的眼線,本該查看國保區(qū)監(jiān)控視頻的她,把屏幕調成辦公樓攝像頭,對準了張少華的辦公室。高速路上也有車輛尾隨并試圖制造車禍,面對危險,張少華曾連開三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