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6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都是社會的閑散人員,終日無所事事,游手好閑。在機緣巧合下認識后,幾個人“臭味相投”,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某日,郎某無意間在酒后說出曾到受害者切某家去過,知道他家有不少值錢的“老東西”,并且清楚房屋內部構造。扎某等5人聽到后,產生了“干一票”的大膽想法,于是5人一拍即合,于6月9日凌晨,讓郎某指路,對切某一家實施了搶劫。而偵查初期干擾專案組的澤某手機號碼,則是翁某在澤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用澤某遺失的身份證辦理的。
后經有關部門鑒定,切某家被搶的物品中有1件屬于國家二級文物,有2件屬于國家三級文物,其余均為一般文物,市場價值將近400萬元。對于受害者切某一家來說,這些祖祖輩輩傳承下來的物品,不僅是物質上的財富,更是精神上的寄托。此案件在8天內成功告破,在整個甘孜州內引起了巨大反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