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湖北省沙洋縣人民檢察院公訴,曾德權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在沙洋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據(jù)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5年,曾德權利用擔任宣恩縣委副書記、宣恩縣人民政府縣長、宣恩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建工程、項目資金撥付、工作職務調(diào)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曾某等9人給予的人民幣118.6萬元和美元1萬元。
幫人攬工程
擔任手握重權的地方長官,項目工程成為絆倒曾德權的重要原因。
2009年上半年,時任宣恩縣縣長的曾德權視察當?shù)匾坏缆饭こ?其間認識了承接該工程的個體老板曾某。
當年7月,曾某手下的施工人員與電力部門發(fā)生矛盾,請曾德權協(xié)調(diào)處理。曾德權召集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與曾某化解矛盾,及時恢復了工地供電。
其間,由于該項目實際工程量遠高于工程計算量,曾某多次要求發(fā)包單位宣恩縣建設局重新核定工程量,并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工程款,由于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工程一直處于半停工狀態(tài)。
2009年9月,曾德權組織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由建設局和審計局委托有資質(zhì)的機構對工程量重新評估審核,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工程款。此后,該工程順利推進,于2011年7月完工交付使用。
考慮到曾德權是縣長,對其承接道路工程也很支持,2010年春節(jié)前一天,曾某帶著情人以拜年名義來到曾德權家,為其送去2萬元現(xiàn)金。同年11月,得知曾德權要到非洲考察學習,曾某再次為其送去1萬美元。
2010年2月,宣恩縣當年最大的政府投資項目宣恩縣宣三線蓮花壩至三河溝道路改擴建工程公開招標,曾某借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質(zhì)參加競標。評標過程中,出現(xiàn)了投標人在一標段和二標段同時得分第一現(xiàn)象,曾某公司在二標段排名第二。
時任分管副縣長向曾德權請示后,按其授意由曾某所在公司遞補中標二標段。
“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一個單位只能中標一個標段,并沒有規(guī)定一家公司同時在幾個標段都得分第一如何處理,我就和業(yè)主評委商量后去見了分管副縣長并作了匯報。”參與該工程評定的交通行業(yè)專家評委陶某證言證實。
一來一回,雙方往來變得頻繁。
2010年至2015年,曾某以拜年或是祝壽等名義先后為曾德權送去人民幣88萬元,美元1萬元,其中46萬元用于曾德權為父母建房。
偵查期間,曾德權主動交代了組織未掌握的收受宣恩縣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羅某人民幣5萬元、收受房地產(chǎn)企業(yè)老板何某1萬元、接受個體裝修老板曾某某為其裝修房屋計人民幣約20萬元等不法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