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款主犯得一半
“話務員”平分另一半
詐騙成功后,由順豐快遞公司收取的貨到付款金,結(jié)算后通過銀行賬戶給黃某鑫返現(xiàn)。每周四順豐快遞結(jié)算返現(xiàn),黃某鑫負責從各銀行網(wǎng)點支取順豐快遞返現(xiàn)的詐騙所得并給各“話務員”發(fā)放工資。“話務員”工資無底薪,各“話務員”每單詐騙成功后扣除快遞公司的物流費、回款點費,以及郵寄保健品的成本費之后,黃某鑫分得回款金額的50%,剩余的50%由參與詐騙的“話務員”平分。
經(jīng)查,從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以黃某鑫為首的詐騙團伙共實施詐騙400余起,獲贓700余萬元。據(jù)鳳翔縣警方介紹,受騙的大部分都是貧困群眾。
來源:http://society.huanqiu.com/article/2016-09/94050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