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民警
刑警隊“搶車”被辭退
2013年12月3日下午2時左右,胡緒峰的律師劉亞禮,趕赴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辦理領取返還扣押車輛手續(xù)。剛辦完相關手續(xù),就在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院子里面,他要取走的三輛豪華車,竟被延安一公安民警薛延河帶著二十多名社會閑雜人員將其中的兩輛豪華車公然搶走,另外一輛車因為無法發(fā)動沒有開走,當時刑警支隊的數名民警阻攔無效。“當時有槍我們就開槍了。”有刑警當時這樣表示。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一片嘩然。省公安廳紀檢部門和警務督察連夜趕往延安市公安局。12月5日凌晨2時許,薛延河等將開走車輛交回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指定地點。
次日,延安市公安局召開會議,鑒于當事人薛延河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無視警令法規(guī),參與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率眾搶車且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決定對薛延河予以辭退。其他人員也受到追責。
記者了解到,胡緒峰此前因涉嫌詐騙被延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偵查,搶車事件發(fā)生后,延安市公安局將案件指定到延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繼續(xù)偵查。
對生意造成滅頂之災
使企業(yè)和個人名譽掃地
2015年12月10日,胡緒峰收到延安市公安局的撤案通知:“我局辦理的胡緒峰涉嫌詐騙案,因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困難,決定撤銷此案”。胡緒峰說,延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他,對他的生意造成了滅頂之災,使得企業(yè)和其個人名譽掃地,合作伙伴大多離他而去,“給我造成毀滅性的災難,1.3億元的賠償也無法挽回企業(yè)的損失”。
“此事是否涉嫌炒作呢。”對于華商報記者提出的疑問,胡緒峰說,“不是炒作,律師給出的結論我的損失應該有數億元。我也知道對方不會給予這么多的賠償,但是,給我身心帶來的損害是拿錢無法彌補的”。
來源:http://news.youth.cn/sh/201608/t20160811_853129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