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3歲幼兒被吸毒的母親遺棄于毒販家,毒販因搶劫被判刑后,毒販母親收養(yǎng)了這個孩子。后因種種變故,孩子輾轉(zhuǎn)福建廈門后又被收養(yǎng)至福建龍巖一山區(qū)家庭,歷經(jīng)4個家庭收養(yǎng)。12年后,親生父母在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的幫助下,找回了自己的孩子。
女子吸毒欠債將幼子棄毒販家
1999年,漢中的王梅(化名)與年長自己10歲的劉新(化名)相識并結(jié)婚,并于2001年育有一子劉新偉(化名)?;楹蟛痪枚酥g矛盾重重,劉新便于2002年只身前往南方經(jīng)商。
因不放心王梅,劉新將兒子放在保姆家里,定期將生活費分別打給保姆與妻子。由于王梅吸毒,便打起了兒子生活費的主意。2004年,王梅從保姆家里抱回3歲的兒子。劉新得知劉新偉已被妻子抱走,就再也沒寄過生活費。
王梅吸毒,時常將劉新偉寄放在其經(jīng)常購買毒品的毒販梁秋軍家中。2004年10月,因欠下梁秋軍數(shù)千元,王梅將兒子放在梁家后,遂就此消失。
毒販母親去世后孩子下落不明
2011年,劉新從南方回來尋子,幾經(jīng)周折,最終通過王梅的妹妹聯(lián)系到了王梅。王梅告訴劉新,兒子放在梁秋軍家。劉新從朋友處得知,梁因持刀搶劫出租車于2007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漢江監(jiān)獄服刑。為了尋找兒子的下落,劉新曾托人前往監(jiān)獄詢問梁秋軍未果。
今年8月1日,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東大街派出所教導(dǎo)員張凱介紹,當(dāng)年劉新偉被王梅遺棄在梁家后,就再也沒有回來過,梁秋軍由于吸毒販毒等原因,孩子基本由梁母照顧,梁母已在2008年去世。警方從梁秋軍處得知,孩子是被梁母一位朋友的女兒收養(yǎng),但對收養(yǎng)人的具體情況卻一概不知。時隔十幾年,梁家當(dāng)年居住的地方已是物是人非,詢問周圍住戶根本無法提取到有價值線索,只能證實當(dāng)年確實是有這樣一個小男孩。
今年5月初,劉新與王梅一同到漢臺分局東大街派出所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