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自首行為或為逼案件重審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謝通祥認為,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申訴的時候,如果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yīng)當重新對該案件進行審判。具體到這個案子中,當事人選擇去自首,表明自己曾經(jīng)行賄過當?shù)毓珯z法機關(guān)的人,可能是為了能通過自己的自首讓當?shù)貑影讣闹貙徆ぷ鳌?/p>
謝通祥表示,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行賄受賄都構(gòu)成犯罪,如果當?shù)夭樽C屬實,達到犯罪數(shù)額,行賄者和受賄者都是應(yīng)該判刑的,“但如果當?shù)卣J為他構(gòu)成自首,那么可以從輕處罰。”
官方回應(yīng)
將涉嫌違紀線索移交有關(guān)部門
新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昨晚通報閆愛民自首一事。通報稱,2016年5月10日下午,輝縣市居民閆愛民(閆嘯天之父)、王不井(王亞軍之父)等人來到新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控申舉報中心自首并舉報稱,在閆嘯天、王亞軍非法獵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辦理中,曾向輝縣市公檢法部門的某些辦案人員行賄。
當天17時至19時30分,本院控申舉報中心兩名檢察干警受理了閆愛民、王亞軍的自首、舉報,制作筆錄并接受相關(guān)材料。目前,新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控申舉報中心已依照相關(guān)規(guī)定,將舉報材料受理、分流,對涉嫌犯罪的線索依法初查,將涉嫌違紀線索移交有關(guān)部門。
對話
閆愛民:如能換回案子重審我覺得值了
北青報:什么時候去的檢察院?
閆愛民:10日下午,我跟王亞軍他爸王不井一起去的新鄉(xiāng)市檢察院,在控申科向他們說在辦理我兒子那個案子過程中,我曾經(jīng)行賄過辦案人員。
北青報:他們受理了嗎?
閆愛民:我提交了一些材料,有一些事我親筆寫的,他們收了我的材料,做了筆錄,我在上面簽字。他們告訴我讓我保持通訊暢通,能隨叫隨到,說大概一個星期會給我回復(fù)。
北青報:材料主要包括哪些?
閆愛民:主要是錄音。就是當時我給那些人錢的時候我自己錄的,里面有給他們錢時候的對話,還有一些情況說明、控告信。
北青報:您說的行賄具體是什么內(nèi)容?
閆愛民:就是辦我兒子那個案子的時候,我給他們送過錢,他們也主動找我要過,其中包括現(xiàn)金、購物卡。
北青報:行賄的金額大概是多少?
閆愛民:具體數(shù)額我記得不是太清楚,大概有四萬多,當時他們找我要5萬,說是要打點一下,但我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錢,就跟王亞軍他爸湊了大概3萬左右。還有一些購物卡,我當時在輝縣華隆購物廣場買的,大概4000多塊錢吧。
北青報:你還記得給誰送過錢和購物卡嗎?退回來多少?
閆愛民:輝縣檢察院的、法院的、公安的我都送過,不過法院的后來給我退了回來,森林公安的也給我退了回來。送出去4萬多,退回來的大概有一萬多。
北青報: 為什么突然要去自首?
閆愛民:在為我兒子這個案子奔走的過程中,我也自學(xué)了法律,這一路走來,我也明白了很多,既然行賄了那就去自首。
北青報: 知道自首會有什么后果嗎?
閆愛民:知道。如果能換回兒子案子重審,我覺得值了。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原標題:掏鳥案被告人父親因行賄自首 或為逼掏鳥案重審
原鏈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05-12/786722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