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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家中被搜出上億元現(xiàn)金的秦皇島副處級干部馬超群之后,河北再現(xiàn)“小官巨腐”典型。
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原處長(副處級)靜天文受賄達2600多萬元,于2015年12月14日被法院一審宣判無期徒刑。
2014年8月中旬開始的一個多月內(nèi),河北省交通運輸系統(tǒng)共計20余名大小官員落馬,其中廳級1人、處級18人。靜天文是這起腐敗窩案中的一員。
根據(jù)公開資料,截至目前,這些窩案中已有2起案件一審宣判,4起案件開庭審理。在這6起案件中,靜天文雖然行政級別最低,但其涉案金額最高。
司法文書顯示,靜天文共涉及14起受賄事實,其中13筆為在其擔任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掌管承秦高速修建期間收受,單筆最大受賄金額1900萬元。靜天文收錢毫不遮掩,還曾在河北省交通廳門口收受100萬元現(xiàn)金。
13年前獲取“第一桶黑金”
靜天文曾擔任承德市張百灣至隆化二級公路(以下簡稱“張隆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長、承德市交通局助理調(diào)研員、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
2002年,張隆公路開建。時任承德市交通勘察設計院副院長的靜天文被任命為工程建設指揮長,彼時尚為科級干部的靜天文第一次獲得一項重要實權(quán)。
由于這段公路屬于政府投入修建,施工完容易結(jié)賬,承德市的各類建筑商紛紛想辦法能攬到工程。
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隊長何某結(jié)識了靜天文。雙方熟識后,何某向靜天文提出,如果能幫忙拿到張隆公路的工程,他愿意給“好處費”。
靜天文接受了這一請托,并幫助何某的工程隊中標該工程J合同段。一年多施工中,何某的工程隊從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處順利拿到每一筆工程撥款。
何某沒有忘記先前的承諾,在拿到工程后,何某就送給靜天文10萬元。這成為司法機關(guān)查明靜天文收受的第一筆賄賂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