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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碼標高價是否能免責?
北京律師張新年表示,同一商品在不同消費環(huán)境中,售賣價格也會不同。店家若事先標明價格,且不違反當地物價部門規(guī)定,消費者自愿接受消費,則不涉嫌違規(guī)。在此事中,店家是否違反當地物價部門規(guī)定,還要看調查結果。
張新年說,至于網帖所說“缺斤短兩”一事,消費者有事前審查義務。消費者若對斤兩存有異議,應盡量在宰殺、食用前提出。若事后提出,則難以舉證。如果店家確被證實“缺斤短兩”或存有其他消費欺詐行為,相關部門可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野生保護動物能否售賣?
張新年指出,目前不確定涉事店家當天賣的就是鰉魚,而且鰉魚品種不同,需要區(qū)分看待。如果所售鰉魚品種不屬國家保護,則可售賣;如果所售鰉魚品種受國家保護,又需進一步區(qū)分是否系野生。
若售賣的鰉魚為野生,可追究行政責任,數量上達到定罪量刑的標準,甚至可追究其刑事責任;若其售賣的鰉魚為人工養(yǎng)殖,則不會觸犯刑責,但因其標注為野生,在民事上涉嫌消費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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鰉魚素有水中“活化石”之稱,學名為達氏鰉,是鱘魚的一種,現僅存于中國與俄羅斯的界江黑龍江中。市場價多為一二百元左右。
京華時報記者 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