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或可獲賠更多精神損害補償
目前公開報道的冤獄案中,陳滿失去自由23年,是被關(guān)押時間最久的。
中國政法大學(xué)副校長馬懷德表示,陳滿要求國家賠償?shù)奶鞌?shù),按照其被羈押的實際日期計算,不分其在被偵查期間,還是在入獄服刑期間的,“從其失去自由的第一天起至出獄止,都要賠償。”
馬懷德指出,陳滿可依據(jù)《國家賠償法》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關(guān)于精神損害撫慰金一項,目前法律還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可以比照念斌案、張氏叔侄案中的精神損害賠償,這兩個案子賠償?shù)拇蠹s是50萬元,但是陳滿失去自由的時間更久一些,多提出一些精神損害賠償是沒有問題的。”
馬懷德說,另外,還要看因為被限制人身自由,是否給身體造成了損害,如果造成了損害,還需支付殘疾賠償金;還要看是否給陳滿造成了其他財產(chǎn)損失,如果有,陳滿也可以申請賠償。
陳滿談自己
不想追責想幫助死者家人
在接受采訪時,重獲自由的陳滿笑著說:“感覺空氣都是自由的。”
談到追責問題,陳滿稱:“不追了,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不用再追究、糾纏此事,這對家人和生活也不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看到以后,看到光明!”
陳滿稱,他不愿再回憶被刑訊逼供的經(jīng)歷,因為一想這些腦袋就發(fā)脹,不敢想。
冤獄23年,77封申訴書毫無回音,陳滿稱他是靠信念在堅持。因為表現(xiàn)好,他獲得6次減刑。在監(jiān)獄中最難熬的,就是失去自由,“對我來說,這是個結(jié),解不了。我從沒有放棄申訴,到死,我也會申訴。”陳滿表示,該案是判錯的,但對監(jiān)獄生活,自己是接受的,當不能改變環(huán)境時,就得學(xué)會適應(yīng)。
關(guān)于如何開啟新生活,陳滿稱,其回家后會好好陪陪父母,“出來創(chuàng)業(yè),也不是為了掙多少錢,錢都是身外之物。我出來創(chuàng)業(yè)賺錢,最大的目的還是回報社會,回報關(guān)心我、關(guān)注我的人。”
談到個人問題,陳滿笑著說:“人生隨緣!將來想找個賢惠善良、孝敬父母的人,但是我得先有業(yè),才有家”。
提到鐘作寬,陳滿稱,他對自己有很大幫助,“我會去看他的家人,一定盡自己的力量去幫助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