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不高興,認為父母的房子遲早是她與弟弟的,所以該房她有一半的居住權利,于是向朋友B女訴苦。
B女問曰,你有給父母生活費嗎?A女答曰:自己賺的都不夠用,所以沒給父母錢。B女質疑曰: 你自己賺4萬不夠用,你父親退休后靠勞保一年2萬元退休金要怎么活?
真相是,A女的父親拿房子抵押,每個月向銀行固定領取1.5萬的生活費,可領30年,然后加上勞保年金2萬元在高雄湊合著生活。
這就是中低階層退休后的生活樣態(tài),在臺灣可謂非常普遍。說穿了,人老了不是靠兒女,而是靠房子,也就是年輕時存下的勞動積蓄,省吃儉用到死。有許多人交完了30年房貸后也已退休,因退休金不夠用就抵押房屋換錢。兒女,則是低薪買不起房,若父母無法幫忙付購屋頭期款就跟父母住,然后等父母死,看房子還有多少剩余價值。
現在,大家了解被砍退休金的痛苦了。軍公教砍完,理應輪到勞工,因為勞工保險金也正在持續(xù)虧損,黑洞比軍公教年金還大得多。
這就是韓國瑜口中的“乞丐們”,呂秀蓮口中的“人生loser”。
所以,有房產者沒人愿意看到房價下跌,因為這意味著自己的資產縮水,退休后能向銀行抵押換取的生活費也縮水。但是房價不跌,兒女遲早跟你要錢買房,你沒錢他們就吵著搬回家跟你要免費住房權。
這就是臺灣“房事”的悲慘與糾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