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tǒng)計,此次爆炸案共有24名傷者,他們自行就醫(yī)或由消防局分送到市內六家醫(yī)院。警方稱,受害者多為2到3度灼傷,其中一名55歲男性吸入性灼傷插管治療,數人傷勢較重被送入加護病房?!?/p>
臺灣“警政署長”陳國恩也在現場表示,鑒識小組在列車內一座位上發(fā)現了一個15至20厘米、類似長形爆竹的物品,警方將帶回鑒定。目擊者稱,疑似1名年約40歲的男子持長條物體進入車廂,將其放置于車廂后離開;事發(fā)時聽到爆炸聲響起,隨后有多人受傷。
因案件涉公共危險罪嫌,臺北地檢署當夜指派主任檢察官滕治平等人到場了解案情。
當天正值臺風“尼伯特”襲臺前夕,臺北市提前開設一級防災機制;因此,事故發(fā)生后消防局、衛(wèi)生局、警察局均快速投入救援,現場火勢在乘客協助下快速撲滅。8日零時許,記者結束采訪時,松山車站外圍已解除警戒,但仍停有多輛救護車和消防車待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