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6月21日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夏天到了,一名林姓年輕女子和朋友相約到百貨公司專柜買比基尼泳衣,連穿3套后覺得不滿意不想購買,就和朋友離開,事后店員清查發(fā)現(xiàn)少了一件泳褲,從3樓一路找到1樓,才發(fā)現(xiàn)林女的迷你裙隱約透出芥黃色的泳褲,立刻報警,林女大聲喊冤說這件泳褲時在太貼身,穿起來太舒服了,才會忘記換下來,絕對不是故意要偷竊,但店家堅持提告。
監(jiān)視器畫面拍下19歲的林姓女子手抱大包包和朋友走進百貨公司專柜,兩個年輕女孩有說有笑在店里走來走去,對著架上的泳衣品頭論足,還拿起泳衣仔細挑選。
最后林姓女子拿了3套比基尼到試衣間試穿,但因為不喜歡沒買,把東西放在柜臺,店員事后清點發(fā)現(xiàn)少了一件泳褲,才發(fā)現(xiàn)被林姓女子穿出店外。
臺北市大同警分局建成派出所所長游進軍表示,「店員是說,她追出來以后,看見女子的短裙有點透視她泳褲的顏色,所以就報警處理,我們有找女警去要做搜身的動作,那她就有表示說有穿在身上,然后就脫下歸還?!?當時林女穿的這套芥黃色比基尼,質(zhì)料光滑相當貼身,一套要價2480元新臺幣可不便宜,林姓女子向員警供稱,因為穿起來太舒服了,她一時忘記還有泳褲的存在,只把上衣?lián)Q好之后,就走出試衣間和朋友繼續(xù)逛街。
林姓女子直到店員從3樓一路追到1樓找人,才驚覺自己把泳褲穿出來,當場道歉,并且說愿意賠償費用,只求不要留下案底,但店家堅持提告,最后被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