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1月9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新竹知名大學林姓女博士與名校饒姓碩士,結(jié)婚11年并育有2子,未料饒妻去年間出軌愛上王某,互用LINE傳情,東窗事發(fā),法院判饒妻需賠償30萬元(新臺幣,下同)精神慰撫金。
饒妻表示,對話內(nèi)容不代表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guān)系。但法院認為,兩人每天透過LINE互訴思念,對方男子也認錯,并以16萬達成和解因此判賠。
饒妻2004年結(jié)婚后,從去年2月起,不斷使用LINE聊天到深夜并晚歸,直到丈夫追問才得知,妻與外遇王某有親密舉動。
饒男指控,妻子與王男互稱DEAR、HONEY,互相討論親吻的狀況。饒妻辯稱,兩人只是朋友關(guān)系,沒有牽手、親吻、出游,也沒有婚外情。
饒妻還說,雖從通訊紀錄向丈夫道歉,但不代表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guān)系;兩人離婚后,痛苦不亞于饒男,不能探視小孩,還須另行租屋并償還車貸,饒應(yīng)向法院提出賠償駁回。
法官認為,年薪300萬的饒男對家庭無私奉獻,又支持妻子攻讀博士學位;妻子出軌造成婚姻幸福被破壞,不過衡量饒妻年收入100萬元,離婚后在外租屋,以賠償30萬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