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澤軍(資料圖)
作者 楊澤軍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員、南京大學臺研所教授
據(jù)臺媒報道,臺灣“退休警察人員總會”,有意組織抗議“霸占行政院”,重演5年前“太陽花學運”分子攻占“行政院”的那一幕。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中堅力量,是社會安定的保障。然而臺灣的警察卻要上街游行,表達抗議。臺灣的社會怎么啦?看來是真的病了,病得不輕,病入膏肓!
臺灣“退休警察人員總會”之所以要組織這次抗議活動,主因是10月底臺北地方法院的一項判決,判決臺北市警察局賠償原告(“太陽花學運”部分示威者)等14人各10萬至20萬元不等的新臺幣,總額達110多萬元,實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韙,舉世罕見。這對臺北市的警察而言,可謂是奇恥大辱。他們不辭勞苦、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不遺余力地維護臺北市的社會安全與穩(wěn)定,貢獻甚巨。然而,讓人寒心的是,他們不僅未能受到肯定,相反,卻要受到如此大的羞辱。
說起來事情并不復雜,2014年3月中旬,因反服貿(mào)而引爆所謂的“太陽花學運”,在民進黨的暗中煽動和支持下,部分青年學生先是占領(lǐng)了臺“立法院”,后又沖擊臺最高行政機構(gòu)——“行政院”,試圖如法炮制,占領(lǐng)“行政院”。如此,臺最高行政機構(gòu)將繼立法機構(gòu)之后徹底癱瘓。而二者的影響是不同的,立法機構(gòu)的癱瘓,只是一些法案暫時停審,臺當局尚能正常運轉(zhuǎn)。而一旦最高行政機構(gòu)癱瘓,則臺當局施政停擺,問題太嚴重,當時的馬當局不得不采取強制措施,3月24日晚,臺北警方受命強制驅(qū)離沖入最高行政機構(gòu)的抗議人群,才保住了最高行政機構(gòu)避免淪陷,但在激烈的沖突中,不少警民受傷。
事件后生后,20多名受傷抗議者提起上訴,向臺北市警察局索賠,這完全是倒打一耙,施暴者卻向維護社會治安、維護社會公秩序者索賠,令人啼笑皆非。而更讓人看不懂的是,經(jīng)過幾年的周折,臺北地方法院終于堂而皇之地作出了上述判決,這是一場完完全全的政治判決,可說是邪惡戰(zhàn)勝正義、暴力戰(zhàn)勝社會安定,讓警方流血流汗又流淚,讓老百姓不知所措。判決出籠后,島內(nèi)民調(diào)顯示,高達74%的受訪者認為臺北“警察是依法執(zhí)行公務,判決離譜”,而認為“警察執(zhí)法過當,判決合理”的民眾,只有可憐的24%左右。可見,公道自在人心。無怪乎警察憤怒了,臺北市警察紛紛表達不滿,臺“退休警察人員總會”奮起組織這次抗議活動,要重演5年前“太陽花學運”分子攻占最高行政機構(gòu)的那一幕,借此抗議“霸占行政院”,表達對荒唐判決違背公平、正義的強烈不滿。
其實,2014年島內(nèi)的“太陽花學運”之后,當時的臺行政當局對施暴者提起訴訟,只是2016年臺政權(quán)輪替,民進黨執(zhí)政后,為回饋他們力挺的、為之重返執(zhí)政功不可沒的“太陽花學運”的骨干分子們,無視警察200多人受傷、裝備被奪的事實,迅即撤銷了對這些施暴抗議者的指控與訴訟,現(xiàn)今又公然為他們張目,竟判臺北警方給予施暴者予以賠償,對辛辛苦苦維持社會秩序的臺北警方確是情何以堪!應該說,臺“退休警察人員總會”也是萬般無奈,才有意組織上街抗議活動,為臺北警察伸張正義、出口惡氣。


 
          




